简介
实习有关专利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
专利纠纷的类型和案件的案由
专利民事案件的案由有哪些?
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专利行政案件的案由有哪些?
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
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
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
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
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
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专利刑事案件的案由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
法律规范的分类:
1. 法律规范的分类:一、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1、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2、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积极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3、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也可以说是一种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在于:义务性规范是设定作为义务,禁止性规范却是设定不作为义务。
二、 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程度,可以分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1、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
2、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三、按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1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大多数法律规范是确定性规范。
2、委任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由某一专门机构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
3、准用性规范,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的规则是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
四、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行为是否可能发生在该规则之前,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和构成性规范
1、调整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
2、构成性规范,是以规则的产生为基础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的出现,并对其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与调整性规范的不同,在构成性规范产生以前,该规则所涉及的行为不可能出现。
法律规则的三要素;
假定条件: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行为模式: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者范型的部分。可为、应为和勿为模式。
法律后果: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者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
法律条文的分类
1.法律条文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
2.非规范性法律条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
3.某些法律技术内容,如专门法律术语、公布机关和时间、法律生效日期等。
规范性法律条文:直接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关系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其联系主要表现在:
一般认为,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即:
A. 法律规范体现在法律条文中,是构成法律条文的基本内容;
B.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述,是法律规范的一种载体或表现形式。
(2)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A. 法律条文本身并不等于法律规范,两者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一个法律条文全部包括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部分(或称三个构成要素),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个法律条文并不连续罗列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部分;某一法律规范可以由数个法律条文表现出来,而这数个法律条文既可规定在一个法律文件中,又可分别规定在几个法律文件中。
即:一个法律条文既可完整地包括一个法律规范,也可包括几个法律规范;反之,一个法律规范既可体现在同一法律条文中,也可体现在几个甚至不同的法律条文中,也即一个法律规范可能需要通过多个法律条文来予以表现。
例如,《宪法》第34条规定,成年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一个授权性的法律规范,而法律后果则规定在《选举法》和《刑法》中”。
B. 某些法律规范的各个组成部分表现在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分开,这是为了使立法简明扼要。
C. 法律条文只是法律规范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规范都要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比如英美法系中的判例法和习惯法。
反之,也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用来表述法律规范,比如一些技术性规范。
证据的种类
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民事诉讼证据的取得——公文书证和公文书证的的概念和取得
公文书证概念:即国家机关或者社会团体依职权制做的,以此文书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即为公文书证。
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的
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其法律行为,或者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做出证明的法律文件。
公证文书公证处取得的
举证和质证(法庭调查):
质证概念: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举证概念:就是拿出、出示证据,或者说拿出证据来证明某种事情、情况,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的责任
注意证据和证明对象
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分类等。
法律分析的三要素:
事实、法律和结论事实与证据
事实与证据
事实和法律事实
①法律事实概念:具有法律关联性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②法律事实的种类:(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或者是当事人是否可以控制)法律事件:社会事件、自然事件法律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善意行为
③事实构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称为事实构成。
证据的三性
证据的真实性
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能够真实反映客观事实并能够达到令人确信的真实程度。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本案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并且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属于本案需要证明的事实。
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符合各项法规定的形式、程序和许可性。
证据的分类
一、本证与反证
按照证据对证明责任承担者是否有利,可以划分为本证和反证。
本证,是指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反证,是指没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成立的证据。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依照证据能否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只能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依照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的证据,通常称为“第一手材料”。
派生证据,是指从原始出处衍生出来的证据,通常称为“第二手材料”。
1.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 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合作条约2.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世界知识产权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3.the Assembly of the International Patent Cooperation Union: 国际专利合作联盟大会4.PCT Assembly:PCT大会5.International Bureau:国际局6.The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国际申请
7.The Request:请求书8.The Description:说明书9.The Claims:权利要求书10.The Drawings:附图11.Claiming Priority:要求优先权12.The Applicant:申请人
13.The Receiving Office:受理局14.Filing Date:申请日15.Transmittal of the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 to the International Bureau:将国际申请送交国际局16.International Searching Authority:国际检索单位17.The International Search:国际检索18.The International Search Report:国际检索报告
19.Amendment of the Claims:提出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20.Communication to Designated Offices: 向指定局的送达21.International Publication 国际公布
22.Copy,Translation,and Fee,to Designated Offices向指定局提供副本,译本和缴纳费用23. Delaying of National Procedure国家程序的推迟
24.Possible Loss of Effect in Designated States在指定国的效力可能丧失25.Review by Designated Offices指定局的复查
26.Opportunity to Correct before Designated Offices向指定局提出改正的机会27.National Requirements 国家的要求
28.Amendment of the Claims,the Description,and the Drawings before Designated Offices向指定局提出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的修改
29.Effects of the International Publication国家公布的效力30.Confidential Nature of the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国际申请的保密性
31.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ation国际初步审查32.Demand for 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要求国际初步审查·
33.The 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ing Authority国际初步审查单位34.The 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ation国际初步审查
35.Procedure before the 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ing Authority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程序
36.The 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Report国际初步审查报告37.Transmittal,Translation,and Communication,of the 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Report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的送交翻译和送达38.Confidential Nature of the 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国际初步审查的保密性
39.Copy,Translation,and Fee,to Elected Offices向选定局提供副本,译本和缴纳费用40.Withdrawal of Demand or Election国际初步审查要求或选定的撤回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http://flwm.bcp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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